1、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经支部会议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参加校业余党校学习,取得结业证书;
4、经支部会议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5、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公示,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6、教师、直属支部的发展对象材料提交党委会预审,党总支学生材料提交党总支预审;
7、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
8、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9、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10、上级党组织审批;
11、院党委审批;
12、填写《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
13、被批准入党的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1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主动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15、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对预备党员进行公示;
16、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批准,转为正式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