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基本情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至4月27日在北京召开,会期3天。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了4月25日、4月27日举行的全体会议。4月25日下午、4月26日、4月27日上午进行了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秘书长杨振武出席会议。我省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远坤、李飞跃、罗毅出席会议。
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我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鸣明列席会议。
二、会议主要内容
(一)审议和通过有关法律、决定及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民陪审员法、英雄烈士保护法、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会议审议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的议案,审议有关任免案。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副主任委员周光权作的关于人民陪审员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人民陪审员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和司法实践需要,明确了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完善了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条件、选任程序、参审规则、管理保障措施等内容,有利于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作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草案规定的主要制度规范是可行的,充分体现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的成果和经验,符合人民陪审员制度工作实际,针对性、可操作性都比较强。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副主任委员胡可明作的关于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英雄烈士保护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保护英雄烈士的鲜明价值导向,有利于弘扬和传承英烈精神,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法律委认为,为了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本法是必要的,草案贯彻体现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鲜明的价值导向。
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作了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的说明。草案完善了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对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作出了规定,完善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加了速裁程序等。 为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修正草案拟在刑事诉讼法中增设缺席审判程序一章,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监察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修正草案同时明确了缺席审判的具体程序。
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部长傅政华作了关于森林法等7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要求,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议对森林法、国境卫生检疫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国防教育法、精神卫生法、反恐怖主义法、国家情报法等7部法律中涉及机构名称、机构职责调整的条款进行修改。综合考虑森林法修改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等原因,森林法不列入本次常委会“打包”修改。
(二)听取审议有关议案及报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平稳调整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委员长会议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受委员长会议委托,沈春耀作了说明。
为推进国家金融战略实施,探索完善中国特色金融审判体系,加大金融司法保护力度,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了说明。
会议听取了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2017年,在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污染治理任务十分艰巨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但有两项指标存在差距。报告提出了2018年度主要预期目标和为确保完成年度目标将重点抓好的七个方面工作。
受国务院委托,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作了关于构建现代农业体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许又声作了关于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了我国华侨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关于研究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的建议。
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
三、栗战书委员长重要讲话精神
(一)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学习专题讲座上的讲话
4月24日全天举办履职学习专题讲座,内容分别是中国宪法制度的若干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议事规则、立法法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监督法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栗战书发表讲话。
栗战书指出,我们要承担好党和人民交给的光荣任务,履行好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职责,就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大兴学习之风”的要求,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以求知若渴的欲望、刻苦钻研的精神、永不懈怠的态度投入到新的学习中,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筑牢思想基础、提高能力水平。
栗战书指出,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还具有专门化、专业化、精细化的特点。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全面地、系统地、富有探索精神地学习,既要结合常委会中心工作突出学习重点,又要有意识地拓展学习领域,全方位提升理论水平和能力素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是我们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要求和思想保证。我们要把学习宪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履职基本功和必修课,坚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宪法,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要认真学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是立法法、监督法、选举法、代表法、全国人大组织法、议事规则等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要广泛学习各方面知识。我们要主动广泛学习各方面知识,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和视野,跟上时代前进步伐。
栗战书强调,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坚持学习的正确方向。要通过学习提高把握政治大局和政治方向的能力水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要坚持学习与思考统一。要在广泛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对立法、监督、调研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思考,联系实际、开动脑筋,触类旁通、举一反三,形成更多加强和改进工作的真知灼见。要坚持学用结合。我们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立足人大工作定位和特点,把学习的着眼点聚集到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上,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要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向人民学习、向实践学习,汲取人民智慧,反映人民意愿,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二)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27日下午主持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闭幕会。在会议完成各项表决事项后,栗战书发表讲话。
栗战书说,英雄烈士是中华民族的脊梁,他们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经过深入调研起草和审议,制定了英雄烈士保护法。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这部法律,依法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在全社会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栗战书指出,坚持立法和改革相衔接、相统一,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将改革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大立法工作的突出特点。本届常委会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改革的决策部署,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与改革相关的立法工作,确保重大改革举措依法有序推进、落实到位,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栗战书说,根据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为保护生态环境付出的巨大努力和取得的积极成效,同时指出生态环境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继续下大力气解决好,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栗战书指出,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
栗战书说,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动侨务工作改革创新,加强涉侨法治建设,做好各项为侨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凝聚侨心侨力。
栗战书强调,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各方面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一个要点、两个计划”的部署安排,发扬不畏难、不避险的担当精神和肯吃苦、肯攀登的工作作风,撸起袖子加油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全力以赴做好今年常委会各项工作,确保本届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会议结束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